檢方起訴指出,林男自112年8月28日起,就陸續在PTT上發表標題「隨機殺人預告」、「隨機殺人真的是正確的吧?」等內容為隨機殺人的貼文,甚至有「鄭捷當年如果也有槍枝可以拿來殺人就好了,才死4個總覺得不夠過癮,如果也可以死到兩位數會非常刺激」的內容。
去年12月19日台北市捷運台北車站內及中山站外的南西商圈發生張文隨機殺人案件,林男再度於12月20日起連續發文稱「張文才3殺相較下實在是太少了,明明在過幾天就跨年了,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人類的天性都是人多欺負人少,張文鄭捷卻能反對天性勇敢站出來挑戰眾生,他們是不是勇敢的勇者?」。
士林地院審理認為,被告本案犯行之行為情節,及其發表之文章內容文字聳動,確實足以使一般民眾感到恐懼、對公眾安寧及社會秩序已生明顯危害,兼衡其犯後坦承之態度、自述之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身心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犯恐嚇公眾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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