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 3月26日一審宣判
柯文哲2024年陷入京華城、政治獻金弊案,因此遭北檢裁定羈押禁見,而北檢同年偵結起訴,並求刑28年6月有期徒刑;直到去年(2025)9月,柯文哲才被北院裁定以7千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限制出境。
事後,柯文哲申請解除限制住居獲准,但仍需出境管制,目前北院已經審理完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也確定一審宣判時間落在本月26日下午2時30分;即便柯文哲近日因為想去兒子柯傅堯於東京大學博士班的畢業典禮,於是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3天的境管出境,但仍遭北院裁定駁回,代表柯文哲也必須在判決日當天親自赴法庭得知結果。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中)。(圖/民眾黨提供)柯文哲:希望台灣司法可以越來越好
不過,柯文哲今日仍陪同民眾黨嘉義市長參選人張啓楷,前往掃街拜票,稍早下午兩人在嘉義火車站前,接受媒體聯訪,就京華城弊案326一審宣判,他回應,這個已經一年多的事情,其實對法官也是個壓力,都沒有證據就要辦這個案子很困難,「這個事情是不應該搞成這樣,但看看啦,希望台灣司法可以越來越好」。
另,記者提問,怎麼看前幾天中油前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自己把電子腳鐐剪掉,最後棄保潛逃?柯文哲則笑說,這還是有可能棄保潛逃,「不過我是不會逃亡,我非常清楚,要用我會逃亡理由不讓我參加我兒子的畢業典禮,找理由也找好一點,找這個理由大家都不相信」。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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