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防檢署舉例肉鬆米餅、牛肉餅及含肉泡麵,只要含有肉塊或肉片就可能被認定違禁,即使真空包裝或熟食肉類製品,仍具有疫病風險,依法禁回台。(圖/翻攝自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臉書)
防檢署指出,許多民眾赴日本、泰國或越南旅遊時,常購買肉鬆米餅、肉鬆夾心餅乾或牛肉餅等零食,但只要產品含有豬肉、牛肉或雞肉成分,即屬於動物產品,不得任意攜帶入境。尤其部分綜合禮盒中混有含肉餅乾,即使只有一小部分含肉,也可能整盒被認定違規,成為常見違規案例。此外,不少旅客誤以為真空包裝或完全煮熟的食品即可帶回台灣,但檢疫署強調,只要屬於肉類製品,即使經過乾燥、調理或密封包裝,仍具有疫病風險,因此仍在禁止攜帶範圍內,包括肉乾、肉鬆餅、含肉調理包等產品都須特別留意。

- 防檢署提醒若從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製品,首次違規就開罰20萬元,再犯最高可罰100萬元。(圖/民視資料照)
詢問度極高的泡麵類產品也暗藏風險,檢疫署表示,一般沖泡即食的泡麵、速食米粉或速食粥多可攜帶入境,但若內附肉塊、肉片、火腿腸或鳳爪等肉類加工品,就屬違規產品,不得攜帶入境。若違規攜帶來自非洲豬瘟疫區的豬肉製品,首次違規即開罰20萬元,再犯則可能提高至100萬元。除了含肉食品外,未全熟的溏心蛋、溫泉蛋、生鮮水果,以及含肉三明治、飯糰或麵包等,也都可能違反規定。另外,禽畜肉製品、活體動物、未加工動物製品、含禽畜成分寵物食品、植物、種子、土壤及昆蟲等,共計7大類物品皆不得任意攜帶入境。
防檢署提醒,民眾出國採買伴手禮前務必仔細查看成分標示,若不確定是否能攜帶入境,可在抵台後主動向機場動植物檢疫櫃檯申報或直接丟棄,只要誠實申報即可免於受罰。相關單位呼籲,遵守檢疫規定不僅能避免荷包大失血,也能共同守護台灣農業與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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