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案情,根據台中地院判決書內容指出,現年49歲的吳文忠於2018年就任南投縣仁愛鄉鄉長,另外擔任案件白手套的男子杜品宏,則為他擔任代表會主席時期的司機,吳文忠就任鄉長至被查獲為止,任職期間與杜品宏向共同承包工程廠商索取回扣與賄賂。2人收取回扣與賄賂多達21次、總計189萬餘元,法官認為,吳身為南投縣仁愛鄉鄉長,竟不知廉潔自持,嚴重破壞政府機關公務員之形象,破壞政府機關之聲譽、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
不過,吳文忠皆否認犯行,且未繳回犯罪所得。法官經審酌後,依法重判其18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且沒收所有不法所得,而杜男的部分則被依法判1年6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同時褫奪公權3年。
在判決定讞後,吳文忠原安排於上月執行發監,未料吳卻未依規定到案,檢方進一步查證,確認他早在判決確定前,就已從桃園機場潛逃出境,行蹤不明,隨即聲請沒入其100萬元保證金,並於本月正式發布通緝,全面追查其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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