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前北市都發局副總工程司吳順民、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均為無罪。
涉案人
| 被起訴罪名 | 刑期 | 涉案人
| 被起訴罪名
| 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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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
| 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 前北市都發局副總工程司吳順民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 無罪 |
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
| 判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
| 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
| 無罪 |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 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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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前市長室主任李文宗
| 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
| 判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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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
| 刑法公益侵占罪、商業會計法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
| 判刑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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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
| 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 判刑2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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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都發局長黃景茂
| 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 判刑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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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市都委會執祕邵琇珮
| 貪污治罪條例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
| 判刑1年3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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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端木正
| 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
| 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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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之前一路追蹤、報導本案的週刊資深司法記者劉志原,近日接受專訪時推估,柯文哲的「最低刑度」應是15年起跳;至於其餘涉案人,包括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府前市長室主任李文宗、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他則預測,分別會被判12年、8年、8年、2年。對比實際判決結果,可以說是相當接近,尤其主嫌犯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等人,判決刑期均與預測差距2至3年左右。
劉志原當時也直言,他已經是用比較保守的角度推估,考量柯文哲近期一直有恐嚇法院、甚至揚言刪預算等政治操作,讓法官出手判重刑前,可能會稍微卻步。雖然15年還是很重,但他也提醒,檢方的求刑高達28年半;同時,劉志原還提到,柯文哲遇到的一審法官,還曾做出比檢方求刑更重的判決,當時該案遭求刑21年,但這名法官直接加碼、重判28年,因為被告的犯後態度很差。而柯的犯後態度同樣不佳,甚至有在法庭上丟水杯、罵髒話等狀況。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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