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友志以「柯文哲判17年,褫奪公權6年」為題,發文指出,求刑28.5年,量刑接近2/3,在司法上就是「有罪無異議」,從此輿論上,再幫柯文哲辯解「司法追殺」、「司法已死」,效力也遞減非常多;甚至毫無意義。
然後,羅友志說,褫奪公權六年,很多人說「要卡他2028」,當政論題材、話題炒作,沒有異議。但是,法官褫奪公權的意義,就是「褫奪公權」。
最後,羅友志下結論,柯文哲能量將大量消散,民眾黨準備好能量補充包了嗎?還是,要死守最大能量,一起「努力」到底(同歸於盡)。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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