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今(4)日發布新聞稿回應表示,移民署指出,本案為黃姓國人與其中國籍配偶於桃園機場接受國境面談,因雙方對於相識及交往過程的說法出現重大瑕疵,經審認面談未通過,依法作成拒絕入境處分,相關程序均屬依法行政。
不過,移民署也坦言,面談過程中,承辦人員因認為當事人對部分事項多所隱瞞,詢問時語氣過於急切,確實有態度不佳情形。對此,除已完成行政懲處外,也責由幹部主動致電當事人說明。
國境事務大隊強調,國境面談屬依法辦理的必要程序,若民眾在面談過程中認為有不當情形,可即時向現場主管反映,或於事後提出申訴及行政救濟。未來也將持續精進面談訓練與流程品質,確保外來人口入境事由的真實性,維護國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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