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諪辯吳芳儀表示警方不會扣車 檢察官打臉
今日李宜諪與本案主嫌吳芳儀以證人身份出庭,被告部分則傳喚律師趙浩程作證。李宜諪證稱,當時她在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律見吳芳儀時,吳女表示警方不會查扣她的豪車,因此才從吳女手中接過車鑰匙,並轉交給吳女友人陳永山。她還透過LINE通知陳永山吳女首飾的擺放位置,協助處理財產。李宜諪表示,當時憑經驗告訴吳女「第一時間未扣,通常就不會扣」,但沒有進一步向警方確認。
不過,檢察官當庭播放密錄器譯文,顯示吳芳儀當天明顯在說謊,警方並未表示不會扣車。李宜諪承認,她當時負責的部分僅限警詢筆錄及陪偵羈押庭一次,後續由趙浩程接手,她本人則出國。她坦言,當時確實沒有多想,也沒有先向警方確認相關資訊。
趙浩程則表示,他在閱卷前並不知道陳永山持有的是涉及扣押的車鑰匙,基於歉意才提供法律意見。陳永山被羈押後,他傳訊息給李宜諪,是想提醒即使物品未被扣押,也不能轉交給非當事人,希望雙方引以為戒。趙浩程庭上表示因「律師建議不當」而把車子開走,車鑰匙雖是李宜諪轉交,但他基於李女幫忙的情分,不想把所有責任都推給她,才提供法律意見。
李宜諪等3名涉案律師已遭移付律師懲戒
李宜諪過去在偵查階段曾採「髮夾彎」式認罪,準備程序庭時卻轉為不認罪,甚至質疑檢方疲勞訊問,並打算聲請傳喚法界教授作證。但去年12月更換律師後,她態度再度180度大轉彎,對洗錢及洩密罪嫌全數認罪。全案目前仍在審理中,李宜諪等3名涉案律師已遭移付律師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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