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於3月24日晚間在台東縣金峰鄉與太麻里鄉交界處遭緝獲,橋頭地檢署25日凌晨以涉犯毀損公物(電子腳環)、棄保潛逃等罪嫌聲押,法院認定徐漢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受授書籍及其他物件、閱讀報紙、收看電視及收聽廣播,徐漢辯護人則當庭提出抗告。
不過,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定徐漢確實有逃亡勾串之虞,裁定駁回抗告,此案不可再抗告。
至於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徐漢涉貪2700萬,涉犯11罪,判刑25年、褫奪公權9年,並沒收不法所得2,160萬元,其餘被告亦分別被判刑,全案可上訴。
回顧案情,徐漢涉嫌向業者收取賄款,他在2020年辦理某採購案時,違法護航讓業者得標。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接獲情資,橋頭地檢署跟監業者時,發現疑似有收送賄款情勢,因此向法院申請搜索票後,前往徐漢的辦公室等處,現場查扣現金2700多萬「到處都是錢」。
徐漢涉貪2700萬案情示意圖。(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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