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上)稱陳智菡向媒體放消息說她要民眾黨付5千萬才肯離職。(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李貞秀今(14)日下午在現身政論節目爆料點名陳智菡,對外放消息指稱她曾向黨部或黨內高層要求,必須支付 5000 萬新台幣作為補償,她才願意辭去立委職務,讓後續順位補上。這件事報導沒有放出來,李貞秀在節目中對此感到極度不滿,認為這是惡意的造謠與政治抹黑,她強調自己從未提出過這樣的要求。
對此,陳智菡受訪時反擊表示:「子虛烏有!」,並強調身為前民意代表講話要有公信力,如果張口造謠,誠信會大打折扣。她怒斥:「說我去爆料5000萬才下台,我本人完全沒有說過,請她把證據拿出來。如果有,我會道歉。我甚至沒有印象」。
陳智菡(上)加碼爆料稱李貞秀在就任前,連卡費都繳不出來。(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此外,陳智菡還加碼爆料指出,事實終歸是事實,呼籲李貞秀回去思考,「在4月7日的會議當中,她有沒有曾經說過2年她應該要當完立委,應該有的權益要給她,是她先提到權益問題,是她先提到她過去有金錢壓力,她在就任之前連卡費都繳不出來」,因此當與會人員問她是什麼意思時,李貞秀才說「所以我的經濟、我的生活費啊」。
接著陳智菡指出,李貞秀又進一步提到卡費、經濟、權益、福利、租金,又自己脫口「錢可以榮耀上帝」,陳智菡強調:「錢她自己說的,清清楚楚」。而這件事情不只4月7日大家都有聽到,後續至少2場的內部溝通,李貞秀都有具體說出這些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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