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表示,當時員警將單車攔導至路邊後,先安撫受驚的貓咪,並告知43歲陳姓女飼主,單車未固定寵物,恐引發危險。已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6條,自行車附載物品不依穩妥。考量現場未造成事故而且飼主態度配合,員警勸導她後,就要求她立即停車,步行離開。也告誡她,以後必須將貓咪安置於提籠內,確保穩妥後才能上路。
新興警分局呼籲,自行車穩定性較低,若載運寵物未妥善固定,一旦寵物受驚竄出或跳落,極易導致騎士重心不穩摔倒,甚至引發後方車輛,反應不及的意外。也提醒民眾,騎單車載運貓犬,務必使用專屬運輸籠或外出包並確實繫牢,切勿讓寵物直接站立或蹲坐於車架上。
照片來源:高雄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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