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選罷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各式民調資料,違者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館長去年開直播透露,自己收到中選會信件,因涉嫌違反該法遭檢舉,不過他卻喊冤稱,自己僅是秀出「是否贊成罷免」的條狀圖,也沒有顯示名字。對於遭民眾檢舉,他也相當不以為意,「隨便啦,就罰款而已」,更稱民進黨弄完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現在要來弄我了」。
對此,王浩宇事後證實,該案檢舉人就是他,且館長被開罰機率相當高,先前之所以低調,就是怕館長偷刪影片影響蒐證,「我們天蠍座就是報仇一天到晚,搞到你做不下去」。而近日裁罰結果出爐,館長確定被開罰10萬元。
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檢舉陳之漢違反選罷法,確定裁處10萬元罰鍰。(圖/民視新聞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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