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判決書指出,學生在通訊軟體與社群平台上,曾以「弱智騷操作」、「支持班導吃屎」、「有病」、「豬油旺盛」等語嘲諷教師外貌與行為,另在IG限時動態中更出現「拿刀X爆妳」、「臭X子」等帶有恐嚇意味的發言。法院認為,這些言論已非單純情緒抒發,而是具有散布性質的侮辱與威嚇,客觀上足以貶損教師社會評價,並使其心生畏懼,構成對名譽權與精神人格權的侵害。
至於學生向教育局提出的管教爭議,經調查後確認教師並無違法或不當情事,且相關內容未對外公開,因此不構成侵權。法官考量學生尚未成年及整體情節,裁定其中一名學生與家長賠償1萬元,另一名學生與家長賠償5千元,其餘請求駁回。教育單位表示,將持續強化網路素養與法治教育,並透過輔導機制協助學生建立正確的情緒表達方式,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桃園2國中生不滿導師管教嗆「拿刀x爆你」父母連帶賠1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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