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已婚人夫與鋼琴老師發生婚外情。(示意圖/AI生成)露骨對話、裸露自拍成鐵證:元配憤而提告求償80萬
據判決內容指出,原告人妻與丈夫再2015年結婚,育有2名小孩,沒想到人妻竟發現丈夫在2024年4月至10月間,與一名鋼琴老師發展婚外情。兩人不僅對話露骨,鋼琴老師更傳送多張裸露及身著性感睡衣的臥床自拍照給先生,人夫亦回傳裸露照給對方。原告認為雙方行為明顯越矩且顯然已發生性行為,身心遭受巨大打擊,憤而向鋼琴老師提告並求償8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台中地方法院最後判決鋼琴老師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圖/民視資料照)法院裁量關鍵:非短暫偶然,長達8個月交往判賠30萬
法院在審理時,鋼琴老師坦承與原告丈夫發生婚外情,確實侵害人妻的配偶權,但卻認為原告請求的賠償費用過高。台中地院認為,鋼琴老師坦承婚外情,且LINE的對話及照片證據確鑿,再加上人夫親筆寫的悔過書,足以認定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法官審酌雙方社經地位,考量兩人交往長達8 個月並已發生性行為,並非短暫偶然之侵害,最終判決鋼琴老師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台南女警遭撞飛輾斃!崑山科大發聲明籲「保持理性」:停止侵害個資、言語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