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退役少校呂禮詩日前赴中參加解放軍海軍活動,期間發表「祖國強大,代表台灣安全」等言論,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圖/翻攝自呂禮詩@微博)
海軍退役少校呂禮詩日前赴中參加解放軍海軍活動,期間發表「祖國強大,代表台灣安全」等言論,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知情人士透露,退輔會已針對相關爭議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行政調查;而陸委會今(6)日下午也證實,已正式行文退輔會,要求依相關法規進行查處。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日前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雖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未直接規範校級軍官,但依照第33條之1規定,任何國民、團體或組織皆不得與中共黨政軍機構從事合作行為。他指出,從目前情況來看,呂禮詩的行為已涉及「合作行為」的疑慮,並非單純的言論自由範疇。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日前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雖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3未直接規範校級軍官,但依照第33條之1規定,任何國民、團體或組織皆不得與中共黨政軍機構從事合作行為。(圖/民視資料照)
梁文傑進一步提到,呂禮詩其實早在兩年前就曾受中國軍方邀請參與珠海航展,當時也發表過類似言論。他認為,中方之所以邀請呂禮詩,正是因其具有中華民國退役海軍艦長身分,希望藉此強化宣傳效果,「不是單純去參觀而已」,而是期待其返台後對外釋出如「祖國海軍很強」、「祖國空軍很強」、「台灣無法抵擋」等論述,在中方認知中,這已屬合作行為的一部分。
至於相關罰則,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第一項,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且可按次連續處罰;若違反第二項規定,則可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並得要求限期申報或改正,若逾期未改善,亦可持續開罰至完成改正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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