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鳳和、李尚福涉貪一審判決 雙雙獲死緩轉終身監禁
中國官媒新華社
指出,中國軍事法院於7日對原中央軍委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魏鳳和受賄案進行宣判,認定其受賄罪有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之後,轉為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針對原中央軍委委員、原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李尚福的受賄、行賄案,中國軍事法院也認定有罪,且在數罪併罰之下,裁定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在2023年時,北京當局就已
針對魏鳳和、李尚福立案進行審查與調查,並且發現兩人存在包括「嚴重違反政治、組織紀律」、「嚴重違反廉潔紀律」、「信仰坍塌、忠誠失節」以及「嚴重汙染部隊政治生態」等情事,因此在2024年6月,將李尚福解放軍陸軍上將軍階,以及魏鳳和解放軍火箭軍上將軍階予以取消,同時也開除中共黨籍。
於2023年爆發的火箭軍腐敗案,是解放軍一系列涉及火箭軍、中央軍事委員會裝備發展部,以及中國航太軍工產業腐敗案件的開端,也是中共二十大召開、習近平開始第三個中共中央總書記和中央軍委主席任期後,首宗涉及軍方最高層的腐敗案件,北京也在隨後持續對解放軍高層的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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