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修正草案原訂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強制衛福部必須把三班護病比標準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此外,醫療機構分地區醫院、醫院、醫學中心3等級,若累計達3次未改正,最重可罰停業1年。主導該案的邱慧洳指出,在現行獎勵制度下同步推動罰則,雙管齊下才能把護理人員人力配置到理想狀態。
主導該案的邱慧洳在協商後,一度情緒潰堤。(圖/翻攝畫面)不過在3黨協商後版本,突將醫療法諮詢委員會護理人員二分之一改為三分之一,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顧問陳玉鳳批評,極度失望跟難過,堅持委員會二分之一,讓病人有保障,已經退讓很多,這一定要守住。陳玉鳳更痛斥蘇清泉真的惡劣,過去安泰醫院火災死了多少人,醫院有一半是違建,這種人提出要退到三分之一,對病人完全沒有保障。
護理團體痛斥蘇清泉主導調降醫療法諮詢委員會護理人員比例,是相當惡質的。(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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