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蟲「S型」高速駕駛躲查緝 所長遭活活撞死
回顧事發經過,當時正在執勤的劉宗鑫在路上發現一台已被註銷車牌的汽車,因此也上前進行攔檢;當陳嘉瑩打開車窗受檢時,劉也意外發現,她的包包內疑似藏有毒品,因此進一步要求她下車接受調查。沒想到,陳嘉瑩不但不配合,還猛踩油門往前衝;劉宗鑫見狀,也伸手抓住她的衣領、左手臂,以及駕駛座車的車窗玻璃,喝令她下車;陳嘉瑩為擺脫劉,竟沿土城區金城路往三峽方向,以「S型」高速行駛,甚至刻意向左撞擊捷運施工護欄,導致劉宗鑫被拖行超過200公尺,並且後背撞上護欄墜地。
女毒蟲陳嘉瑩吸毒後拒檢,猛踩油門狂飆撞死警察。(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劉宗鑫倒地後,陳嘉瑩並未留下查看,而是直接離開現場。劉身受重傷,頭胸腹背部、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雖然警消將他緊急送醫,但劉仍在到院前,因多器官損傷出血死亡。
一審判死竟稱「不是家人、不難過」高院首開庭審女毒蟲
一審國民法官合議庭認為,陳嘉瑩當時不顧劉宗鑫的手還在車內,便高速危險行駛,企圖擺脫查緝;並在過程中起殺意,高速衝撞施工護欄,把劉活活撞死,「使一名盡責警官枉死,留下2名幼女更是頓失父親,應予嚴譴」,因此依殺人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妨害公眾往來罪、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從重依殺人罪論處,一審判處死刑。
陳嘉瑩不發一語。(圖/民視新聞)然而,後續陳嘉瑩在接受精神鑑定時,竟對醫師說,「劉宗鑫不是我家人,所以我不難過」,並提起上訴。今日下午高院首度開庭,陳也戴著手銬、腳鐐被法警提解出庭;面對記者提問「還是毫無悔意嗎」、「有沒有道歉?」、「不會覺得對不起被害者家屬嗎?」陳嘉瑩始終低頭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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