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在5月12日正式獲發證書,陳水扁表示這是民進黨從「體制外」進入「體制內」的重要分水嶺。(圖/民視新聞資料照)1989年5月12日:取得合法身分 陳水扁:進入體制進行診斷
回溯1989年,台灣剛解嚴不久,社會仍處於威權向民主過渡的震盪期。民進黨於4月29日向內政部辦理政黨備案,並在5月12日正式獲發證書。時任中常委的陳水扁當時精確指出,這是民進黨從「體制外」進入「體制內」的重要分水嶺,象徵著該黨不再是以推翻體制為唯一手段,而是要在現有的憲政框架下,透過診斷與改革來實踐其政治理想。這一紙證書,讓民進黨從此擁有了在法理基礎上與國民黨平起平坐、公平競逐的資格。雖然1989年已取得合法身分,但真正讓民進黨在體制內獲得「思想自由」的關鍵,則是1992年5月的《刑法》第100條修正。當時立法院通過修正案,將「意圖」叛亂改為必須具備「強暴或脅迫」才構成犯罪,徹底拆除了威權體制阻礙言論自由的最後一道高牆。這項改革不僅讓台獨等政治主張除罪化,更讓民進黨黨員能以和平、合法的手段,在體制內角逐政權,完成法治意義上實質的體制化轉型。
民進黨從此擁有了在法理基礎上與國民黨平起平坐、公平競逐的資格。(圖/民主運動攝影師 邱萬興提供)
1992年法治實質轉型:拆除《刑法》100條最後一道牆
雖然1989年已取得合法身分,但真正讓民進黨在體制內獲得「思想自由」的關鍵,則是隨後於1992年5月15日三讀通過的《刑法》第100條修正。當時立法院在「100行動聯盟」的強力催化下,將「意圖」叛亂改為必須具備「強暴或脅迫」才構成犯罪,徹底拆除了威權體制阻礙言論自由的最後一道高牆。這項改革不僅讓台獨等政治主張徹底除罪化,更讓民進黨黨員能以和平、合法的手段在體制內角逐政權,完成法治意義上實質的體制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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