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小組表示,依據基金會今(2026)年3月27日董事會的決議,財政紀律事件由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後,應提報董事會討論,再由董事會決定後續處置,「且董事會未有限期完成之指示。」不過由於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馬英九也曾公開要求調查小組須在5月27日向董事會報告,因此調查小組提前作業,於5月23日完成調查,並於隔日透過發言人對外宣布調查結論。
然而調查小組卻指出,儘管調查尚未提報董事會審議,基金會相關人員卻自行以基金會名義,對前員工提出背信、侵占等告訴,甚至詭辯是受馬英九指示;調查小組批,此行為仍屬未經董事會授權而侵犯董事會職權之舉,「應予譴責。」
調查小組進一步表示,已完成馬英九所委託的任務,而調查案件也進入司法程序,「調查小組日後將配合司法偵辦,提出調查報告協助釐清真相。」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真的被馬英九勒脖?傳王光慈「已向北市府勞動局提霸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