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整起事件,台糖公司於2012年向吳乃仁、春龍開發公司提告;2018年9月,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決台糖勝訴,並於2010年6月16日起至清償日為止,以年利率5%計算利息,吳乃仁至今仍欠約1.7億元。
台中地院今日核發拘票,囑託北院前往吳乃仁住處拘提,惟到場卻撲空。北院進一步說明,本案執行是台中地院,認為有符合強制執行法第21條規定的情形,所以要進行拘提;但執行有個原則,不得跨區執行,因債務人的住所地在本院轄區,故囑託本院為拘提。
而今日拘提未果,北院指出,民事跟執行並無通緝的相關規定,將告知台中地院,後續再由台中地院看應如何處置,若重新囑託,才會再度拘提。對此,吳崢僅簡單回應,「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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