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網友6月2日於Threads發文爆料,有學生惡意戳老師屁股,老師本能推開,應屬於正當防衛,但校事會議調查結果卻認為,「即使是故意戳屁股,甚至是戳中肛門,身為老師還是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違反了教師考核辦法。
對此,黃益中轉發該貼文並指出,相關公文顯示,該案中訪談的5位同班學生一致描述,犯案學生是故意戳老師屁股,並有3位同班學生描述,有聽到犯案學生有先問旁邊同學要不要戳老師屁股,後續調查小組認為,老師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的行為符合稱「教師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6款,該名教師依規定須遭記申誡處分1次。
黃益中也傻眼道,「我是真心想問,到底是哪個學校的校事會議?到底是哪裡請來的委員?做這樣的申誡,敢不敢公開名單?」
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老師應該可以告學生性騷擾」、「做出這種決定的到底是誰?大家去戳戳看他好不好」、「這是根本超越刑法存在的扭曲見解」、「做這種調查報告,根本也無法保護教師」、「支持公開委員名單」、「勇敢提告學生,透過更高階的法律回應校事會議」、「如果要這樣乾脆不要在校內處理,直接都上法院就好,做出這種結論,完全無法接受」。
侯漢廷則透露,這些調查委員寫出這種報告,並不是義務幫忙,而是拿著納稅人的血汗錢,根據現行規定,校事會議一旦啟動調查,每人可領出席費2500,元,3人一組共7500,元,且通常調查是2次起跳;逐字稿費每分鐘30元,一場調查動輒300分鐘以上,就是上萬元;主筆委員的賺稿費每1000字可領1100元至1600元,因此一個案子結案,至少要花公帑3萬元。
侯漢廷怒斥,「調查委員領著高額費用,卻做出讓壞學生肆無忌憚、讓好老師黯然離場的荒唐決議。把教育界搞得烏煙瘴氣,這些領錢辦事的恐龍委員,比犯錯的學生還要可惡!教育部,你們放任這種體制繼續羞辱第一線的教師,難道不需要出來給個交代嗎?」
延伸閱讀
免責聲明:本文為合作外稿授權《民視新聞網》原文轉載,如對內文有任何疑問請逕與原作單位確認。
更多新聞: 藥丸煉金1/高中肄業卻精通化學! 狂掃80萬顆感冒藥煉安毒好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