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川自稱看房時還在蓋,並說從下訂到交屋還有將近一年時間,是用「分期付款」。王義川質疑,李四川買房爭議在於登錄價格和貸款價差977萬,倘若下訂到交屋只有近一年,「分什麼期?」,一般以為預售屋的分期可能長至三年以上,李四川卻是一年內的預售,如此還說分期付款,恐怕不合邏輯。王義川接著提到,李四川團隊澄清該棟大樓同層有三戶樓中樓,但實價登錄查到的結果,李四川隔壁為16、17樓分開產權,似乎也解釋不通。
除此之外,李四川團隊指出,該建案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核發時,都不在李四川擔任工務局長任內。王義川批評,這就是在玩文字遊戲,回推建照、使照時程,確實李四川並非擔任工務局長,但卻重疊台北縣副縣長、新北市副市長任內,「這樣講到底有何意義?」,除非李四川能出面澄清發照不在「副縣(市)長」任內,這樣才能降低疑慮。王義川建議,李四川「越說越怪」,不如將時序、貸款金流、建物相關圖檔,以及合約等資料爬梳整理出來,並給社會大眾一個說法,這樣就能化解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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