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鎮警分局表示,當時吳男拍照蒐證準備檢舉違停,雷姓駕駛竟下車追打吳男,施暴後隨即開車逃離現場。員警到場後立即根據被害人提供的車號,展開攔截圍捕,同步通報線上警網協尋。快打警力約於今日清晨3時30分許,在前鎮區中山三路與光華三路口,發現涉案車輛又停放於人行道上,隨即主動上前盤查。
警方表示,員警發現雷姓男子頭部有流血傷勢,面對詢問時神情恍惚、言詞閃爍,而且多次企圖阻擋員警查看車內情形。員警察覺有異,先於駕駛座旁置杯架,目視發現疑似毒品煙彈,當場依法逮捕雷男。過程中,雷嫌面對警方詢問毒品來源及施用情形時,竟態度囂張回應:「我吃藥就吃藥,哪有什麼!」完全無視毒品危害及公共安全。
警方表示,員警隨後搜索車輛,赫然查獲毒品咖啡包189包、K他命15包、梅錠24顆、依托咪酯煙彈15顆,總計查獲243件毒品,數量驚人,宛如行動毒品補給站。初步研判,雷嫌涉嫌以車輛作為流動販毒據點,從事俗稱「毒品快餐車」的交易模式,全案正持續擴大追查毒品來源及販售網絡。
前鎮警分局表示,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後,雷嫌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上路。由於毒駕行為猶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若未及時攔查,極可能因精神恍惚、反應遲鈍,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危及無辜用路人生命安全。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全面釐清販毒網絡及幕後供毒來源。
前鎮警分局表示,全案調查後後依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嫌等,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雷男與吳男,雙方互控傷害部分,將另案函送偵辦。另外,針對雷男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也依法開罰。
前鎮警分局長黃元民強調,毒品犯罪不僅危害個人身心健康,更嚴重威脅社會治安與交通安全。尤其毒駕行為,往往造成難以挽回的傷亡憾事。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對於毒駕、販毒等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絕不寬貸,以實際行動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照片來源:高雄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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