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提腳上仍戴電子腳鐐 批:我有逃亡之虞誰決定的?
6月7日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表示自己腳上還戴著電子腳鐐,是因為檢察官認為他有逃亡之虞。(圖/民視新聞)

影音中心/莊薇妮報導

民眾黨團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的羈押事由,引發外界質疑,是為了護航前主席柯文哲的「柯文哲條款」。6月7日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被問此事,表示搜索的時候,在身體沒有受拘束的前提下,本來就可以自由離去,如果禁止的話,就是身體受拘束.而柯文哲則提到,自己腳上還戴著電子腳鐐,「法官、檢察官認為我有逃亡之虞,我都覺得奇怪,我有逃亡之虞,這個是誰決定的?憑空想像!不用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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