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快速通報機制 鎖定高風險毒駕者
台中地檢署指出,自5月27日起推動毒駕預防性羈押專案後,截至6月9日止,已針對20名涉嫌重大且具有再犯風險的毒駕被告聲請羈押,法院也全數裁准。
為了提高查緝效率,中檢與台中市警局建立毒駕案件即時聯繫平台,只要警方發現駕駛唾液檢測呈現毒品陽性,且符合高風險條件,就會立即通報檢察官。檢方可提前掌握案情,要求警方補強證據,包括緊急送驗扣案毒品、調閱監視器畫面、蒐集密錄器影像等,確認駕駛是否出現逆向、飆車、反應遲鈍等危險行為。
8大重點類型列管 事故、毒品前科都納入
中檢日前召開專案會議,針對毒駕案件訂出八大重點類型,包括同時查獲毒品、酒毒駕併發、肇事造成傷亡、重大交通違規、行經校園或人潮聚集區域、已危害往來交通安全、有多次毒品或毒駕前科,以及明顯疑似施用毒品無法安全駕駛等情況。
檢方表示,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且達到法定羈押要件,就會積極運用預防性羈押制度,避免危險駕駛再度上路,威脅民眾安全。
逃逸移工也涉毒駕 檢方強調絕不寬貸
檢方調查發現,這次遭收押的4名被告都符合高風險特徵。其中陶姓被告是逃逸外籍移工,車內還被查獲毒品;陳姓被告則在市區人潮密集路段毒駕行駛;周姓被告有施用毒品前科,隨身包包內還藏有多種毒品;沈姓被告則同時具有毒駕前科及持有毒品情形。
中檢強調,毒駕不只是違法,更可能瞬間奪走無辜用路人的生命。未來將持續依照法令及相關政策指示,結合警方強化查緝,對施用毒品後駕駛交通工具的行為依法從嚴究辦、從重量刑,絕不寬貸。
檢方也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判斷與反應能力,一旦上路不僅危及自己,更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家庭悲劇。面對毒駕亂象,檢警將持續以最嚴格態度執法,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避免毒駕成為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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