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金木宅屋主賴碧珍表示,監察院2021年作成「110財調0013調查報告」,指出瑠公農田水利會當年未依規定、不當標售土地,造成今日的拆遷糾紛;但如今農田水利署已機關化,仍遲遲未就本案提出個案上如何彌補的改善作法,而即使是通案的法規檢討,也仍無具體進度。賴碧珍指出,新北市文化局曾承諾調查本案相關史料,但至今仍未有具體進展,卻已在6/8排入大會審議。她也認為文化局應在完整調查後再行審議,保留這塊乘載新店水圳、鐵道紋理的罕見記憶寶庫與生態資源。她也要求農田水利署應協助調閱本案相關事證,以利本案文化資產價值之評估。
監察委員高涌誠前往蔡金木宅現地履勘。(圖/賴碧珍提供)長期協助本案的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指出,依照國際人權公約的規範,即使蔡金木宅基地今日已被標售給私人,國家仍有人權公約上的義務,介入協調私人間的居住權糾紛,避免迫遷。高監委期許,新北市作為都市計畫、文化資產地方主管機關,可以在專業審議與協調過程中,促成賴女士、目前地主與農田水利署的三贏。高委員也說明,目前6/8的文資審議結果尚未公布,監察院會持續追蹤審議結果,若蔡金木宅不幸未能指定登錄為文化資產,賴女士除了可依法救濟外,也可再向監察院陳情。
新店瑠公圳蔡金木宅拆遷爭議仍未解。(圖/賴碧珍提供)針對農田水利署,高委員表示監院作成之調查報告,已指出當年的售地有瑕疵不當。如今農田水利會既已機關化,儘管案件發生已久,國家就此個案仍應思考如何有所彌補。高監委說明,此次履勘情形及相關機關進度,他會向院內委員會回報,確認如何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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