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得了便宜還賣乖?藍白再強行通過「高虹安條款」 本人這樣回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選罷法》第26條第9款修正案,外界質疑此案為「高虹安條款」,讓她得以參與年底的縣市長選舉。對此,高虹安透過新竹市政府回應,參政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任何限制都必須符合必要性與比例性。

更多新聞: 快新聞/敏感時機出手!中國罕見拘捕美國學者「涉間諜」 同日宣布緬甸總統將訪中

高虹安說,目前《選罷法》的相關規定,各黨認為在適用上出現「過度限制參政權」的疑慮,因此都有提出不同版本,才會有修法的討論。她稱自己也曾任過立委,立院任何討論都應回到制度本身,不會是針對任何個人。

律師指出,高虹安誣告罪案已上訴最高法院,若三審駁回上訴、原持原判,在今年登記參選前,高虹安被判6個月雖符合易服勞役的聲請要件,但恐怕難以在今年9月4日最後登記參選期限前服滿勞役時數,根據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第1項第9款規定,高虹安將無法登記為候選人。也因此,民眾黨提案修改《選罷法》,也被外界質疑是為幫高虹安「量身訂做」解套。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搭火車注意!台鐵1大站驚傳「落軌事故」 行車方式暫時更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