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說明,「參考業界標準及市場機制,訂位服務費自7月9日起調整為美金30元(約新台幣952元);另自7月1日起,台灣地區申請搭機證明調整為每份200元。」
目前航空公司機票訂位主要透過全球分銷系統(GDS)提供服務,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航空公司會向旅客收取訂位服務費。無論旅客是透過航空公司官網、旅行社或其他銷售通路購票,均須支付相關費用。由於該項收費屬航空公司自行訂定項目,因此無須報請民航局核准。
事實上,今年第一季多家國籍航空已陸續調整訂位服務費。華航及長榮航空當時皆將每張機票費用由25美元調高至28美元;星宇航空則由25美元調升至30美元。
至於台灣虎航目前仍維持原有收費標準,旺季每航段收取400元,非旺季則為300元,暫未宣布進一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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