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透露,Meta 提出這項免責條款,是為了換取其不再反對《兒童網路安全法案》(KOSA)。該法案由美國民主黨參議員 Richard Blumenthal 與共和黨參議員 Marsha Blackburn 共同發起,旨在要求社群媒體公司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對平台產生強迫性使用等傷害。
根據法案內容,業者在推出「無限滾動」瀏覽、即時活動通知以及改變外貌的濾鏡等功能時,必須履行保護兒童的注意義務。然而,Meta 提出的修正版本,將使網路公司得以「免受州法規定的訴訟或法律責任」。
目前,Meta 與 Google 旗下的 YouTube 正面臨排山倒海的法律訴訟。今年初,兩家公司在首起相關訴訟中敗訴,被判處共 600 萬美元的賠償金。雖然美國國會目前尚未表態是否接受 Meta 的遊說條款,但這已顯露出科技巨頭在面臨 1990 年代以來最嚴格的網路監管法案時,正極力尋求法律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