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源於孫安佐在今年5月14日,於個人的Instagram社群平台上公開發布了一段影片。畫面中顯示,他身處台北市北投區的一處河堤旁,操作自製噴火裝置,現場噴射出猛烈的火舌,該影片隨即吸引社會大眾的關注。警方察覺此情況後,報請檢察機關指揮進行深入調查。檢警雙方隨後於5月16日的清晨,前往孫安佐的住所執行搜索,現場除了起獲該具噴火裝置外,同時也起出了槍械、模擬槍以及相關零組件等重要物證。
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
檢警在經過後續的偵辦後認定,孫安佐涉有持有具備殺傷力槍枝的嫌疑,並且曾多次在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各個區域,使用自製的火裝置。測試的具體日期包含今年的1月15日、2月12日、2月20日、2月23日以及5月1日,此外還曾在4月22日的下午5點至6點多、以及當晚的7點多,與他人聯手共同測試,前後累計達7次。士林地檢署於本月29日正式偵查終結,決定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及刑法中的恐嚇公眾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在士林地檢署正式對孫安佐提起公訴之後,鑑於他在案件偵查期間一直處於被羈押禁見的狀態,士林地方法院隨即於29日下午4點召開了接押庭。合議庭經由通盤審酌後認為,本案現階段已經由檢方偵查終結並完成起訴,各項相關的犯罪證據均已獲得妥善保全,因此認定目前得以利用具保、限制住居等行政強制手段取代原先的羈押,最終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並實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與出海。(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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