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高法院定讞 Google因壟斷遭罰1400億創紀錄

AFP 法新社報導

歐盟最高法院週四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對科技巨頭 Google 高達 41 億歐元(約新台幣 1435 億元)的反壟斷罰款。此案源於 Google 被控利用 Android 系統優勢限制市場競爭,這也是歐盟史上金額最高的反壟斷罰單。

歐盟最高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駁回了 Google 及其母公司 Alphabet 的上訴,維持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 2018 年做出的裁罰決定,為這場纏訟多年的法律戰劃下句點。

歐盟執委會指控,Google 濫用其 Android 行動作業系統的市場主導地位,施壓手機製造商必須預先安裝 Google 搜尋引擎和 Chrome 瀏覽器,藉此排擠競爭對手。儘管 Google 辯稱此判決忽視了其對 Android 系統開源的貢獻,且用戶隨時可以下載其他替代軟體,但法院最終並未採信其說法,並判處 Google 必須支付訴訟費用。

對於判決結果,歐洲消費者組織(BEUC)表示高度讚賞,並稱這是「歐洲的重大勝利」。近年來歐盟積極整頓科技巨頭,除了祭出高額罰款,更推出了《數位市場法》(DMA),直接規範科技巨頭的線上行為。然而,這項大動作也曾引發美國總統川普的不滿,指責歐盟刻意針對美國企業,並威脅將對歐盟進口商品加徵報復性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