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本案,檢警在去年4月間偵辦一起靈骨塔投資詐騙,以吳女為首的詐團以「賣塔位可以賺價差」等話術,誘騙至少10位民眾加入投資及抵押房產加購生前契約等商品,不法所得超過上億元。
檢方近一步追查,發現吳女的委任律師竟在其聲押當天,律師李宜諪當起「傳話筒」,轉達吳女指示,要求未到案的其他共犯找出藏匿吳女住處中的金飾,並轉交車鑰匙協助變賣、銷贓,更指導銷贓應對說法。
檢方依洗錢、洩密等罪嫌,將李宜諪起訴,並求刑1年以上、不得緩刑,並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仙塔律師」李宜諪捲入詐騙案,原矢口否認,但發現情勢不利後改口坦承犯行。(圖/翻攝仙塔律師臉書、民視新聞資料照)原矢口否認犯罪 發現情勢不利改口坦承犯行
原本於偵查期間認罪的李宜諪,在案件審理期間改口否認犯罪,表示幫當事人傳話應為正當辯護權及秘密溝通權;反而檢方在沒告知清楚她涉犯的罪名,便對她施以疲勞偵訊,因此她聲請傳喚法學專家鑑定。但李宜諪似乎發現情勢不利,於去年12月出庭時,不僅換了辯護律師,更改口坦承犯行。
今年5月開庭時,李宜諪表示對起訴書的客觀事實認罪,若法院認定她有犯罪所得,願全數繳回,並承認在專業上「犯重大錯誤」。庭後同時透過律師事務所發表5點聲明,李宜諪強調自己當時沒有審慎考量,行為有所失當,願意面對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全案並未起訴認定涉犯詐欺取財罪嫌,也從未參與任何詐欺集團,亦與其等毫無關聯。
台北地院今日上午做出一審宣判,李宜諪依洗錢罪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8萬元;其他罪名包括洩密罪,無罪。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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