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新規定限縮了擁有50年歷史的《瀕危物種保護法》(ESA)之管轄範圍。該法案過去被視為拯救禿鷹、加州神鷲以及無數動植物免於滅絕的功臣,也是政府機構在聯邦土地與水域發放石油、天然氣、採礦及電力傳輸等營運許可時的重要監管依據。
新制將「棲地破壞」從《瀕危物種保護法》中對「傷害」一詞的定義中移除。這意味著,只要不直接導致野生動物受傷或死亡,項目開發商將被允許損害物種居住的棲息地。美國內政部與商務部表示,最終版本的新規將能降低能源業者、農場及漁業等單位的許可與合規成本,這也符合川普減少監管、釋放美國企業活力的施政目標。
內政部長 Doug Burgum 在聲明中表示,這項行動恢復了常理,尊重私有財產,為土地所有權人提供了急需的確定性,並且遵循了國會實際通過的法規。然而,環保團體「地球正義」(Earthjustice)對此強烈反彈,並表示計劃提出訴訟。
「地球正義」律師 Kristen Boyles 發表聲明指出,這是首次有總統行政團隊聲稱,受《瀕危物種保護法》保護的物種,其繁衍、覓食與居住的棲地遭到破壞時,不該受到法律保護。她強調,川普政府的這項新規在科學、法律以及公眾輿論上,都完全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