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醫高大成表示,正常11個月大的嬰兒體重約9公斤,本案女嬰體重明顯低於正常發育標準。(圖/民視資料照)
檢方調查指出,女子獨自扶養3名年幼子女,長子、長女發育狀況正常,但疑因曾有意將么女出養未果,對小女兒照顧消極,社會局曾介入關懷並提供相關資源,然而女嬰仍長期未獲妥善照料,最終因嚴重營養不良併發吸入性肺炎身亡,檢方發現,女嬰出生時體重約3.2公斤,死亡時已接近11個月大,體重卻僅約3.3公斤,近一年的成長期間僅增加約100公克,與同齡嬰兒正常發育狀況有明顯落差,認為女子明知嬰兒需要充足營養與照護,卻長期未盡扶養義務,因此依法提起公訴。
他痛批,嬰兒完全沒有自救能力,若照顧者明知不餵食恐致死仍放任不管「就是殺嬰」。(圖/民視資料照)針對此案,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法醫高大成提及,正常11個月大的嬰兒體重通常約9公斤左右,而本案女嬰體重遠低於正常發育標準,顯示長期處於嚴重營養不足狀態,他研判,若長時間未攝取足夠營養、甚至只餵水,就有可能導致女嬰體內臟器逐漸萎縮,免疫力也會大幅下降,一旦感染便容易迅速惡化,最終引發肺炎等致命併發症,他認為,嬰兒不像成人具有求救或自行覓食能力,生命完全仰賴照顧者照料,嬰兒完全沒有自救能力,若照顧者明知持續不餵食可能造成死亡,仍放任結果發生,在他看來就像是「殺嬰」行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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