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本次逐批檢驗涵蓋上游原油及下游終端產品,並透過上下游檢驗結果及產品流向交叉比對,確認受影響產品範圍,作為後續風險管理及處置依據,在上游原油部分,共計抽驗53件,其中4件檢體不合格,均屬中聯批號「313-1150408」及「315-1150413」原油。終端產品部分共計抽驗171件,其中5件不合格,不合格產品均使用上述2個批號原油製成。
致癌油風暴延燒,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20日)公布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今年4月至6月生產油品逐批檢驗結果。(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表示,將於明天(21日)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邀集食品安全、毒理及風險評估等領域專家,就檢驗結果進行專業確認,並研議相關批次油品及下游產品後續處置措施。相關結論確認後,將儘速向社會大眾說明,並持續公開更新資訊。
另為全面釐清事故原因,食藥署已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成立「中聯油脂事件獨立調查小組」,成員包括食品科學、食品技師及法律等領域專家,將於21日進廠調查,秉持科學證據、公正客觀及資訊透明原則,全面檢視中聯公司製造及品質管理流程,預計於一周內完成調查,並適時對外公布調查結果。
食藥署已委託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成立「中聯油脂事件獨立調查小組」,成員包括食品科學、食品技師及法律等領域專家,將於21日進廠調查。(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表示,已全面檢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強化源頭管理、強化製程管理、強化異常通報、強化品質管理、強化數位治理」五大方向為核心,提出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法規之規畫,十大修正重點包括:
一、增訂高風險食品業者自主檢驗頻率。
二、增訂特定食品業者自設實驗室須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認證(可)。
三、增訂實驗室管理及通報義務。
四、增訂第三方驗證機構抽樣及通報機制。
五、增訂地方主管機關風險導向查核機制,對業者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查核。
六、強化業者異常通報之義務,並提高遲延、隱匿或不實通報之最高罰鍰。
七、擴大高風險業者追溯追蹤。
八、增訂罰鍰執行之保全機制,避免受處分人隱匿、移轉財產或逃避執行。
九、增訂中央得成立指揮中心統籌重大食安事件。
十、明確違規案件下架、預防性下架及重新上架原則。
食藥署表示,將綜整此次經驗,並廣納各界意見,並於本週將修法版本提交行政院院會討論。(責任編輯: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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