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食安修法從「得→應」 馬政府又改回
「誰在作秀,誰長期關心食安?」溫朗東發文表示,本次毒油事件最大的破口在於「台中沒有像台南、高雄一樣,落實對業者的抽驗。」他回顧食安法的修法歷程,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跟潘孟安2008年提案修食安法,要求第二十四條地方「應」抽驗、也就是必須要做,而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得」,獲得當時國民黨籍的黃義交支持,順利通過。沒想到2013年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期間,地方應該抽驗的責任,被行政院提案拿掉,還悄悄把地方抽驗責任降級回「得」,「這就是破口的來源,讓地方有空間擺爛。」
溫朗東近日質疑台中市政府涉嫌對中聯放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食安法不夠好 各黨都有責任
直到2014年,溫朗東指出,民進黨陳亭妃、林佳龍、劉建國等人提案,包括黃偉哲、陳其邁、鄭麗君等人連署「重新補洞」,修訂食安法第五條,在「危害食品衛生安全之虞之事件」下,各主管機關「應」主動查驗,這架構延續至今,但強度已不如2008年版。溫朗東認為,食安法不夠好,經歷了前總統蔡英文執政再到如今藍白國會時期,「各黨都有責任,一起把台灣的食安環境變好。中央跟地方應該攜手合作,而不是政治攻防、接力節食。」
溫朗東表示,蔣萬安近日特別積極。(圖/民視新聞資料照)蔣萬安超積極?示警盧秀燕「妳真正的對手」
然而令溫朗東不解的是,蔣萬安要到行政院食安修法會議,「突顯自己關心食安」,而且從立委到市長,屢次試圖把食安責任丟給中央、減輕地方責任。尤其是盧市府近日的聲明已經證明,「中央要驗,她才驗。盧秀燕,變成盧不驗。」不過溫朗東特別示警,「攻防到最後,浮上來的真相,只會讓盧市府更不堪。盧秀燕可能要擔心,妳真正的對手,不在黨外,而在於近日特別積極的蔣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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