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盜採砂石慘了!立院三讀通過《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 最重刑責曝光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圖/翻攝國會頻道)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為遏止大規模盜採土石行為,避免造成國土破壞、環境危害及公共安全風險,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明定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罰鍰最高提高至新台幣2500萬元;若出於營利目的非法採取土石,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此造成災害、重傷或死亡,刑責將加重,其中致人於死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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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採砂石致死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立院三讀《土石採取法》

此次修法重點包括提高違法採取土石罰鍰上限、調整沒入違法工具時點、強化環境整復責任,以及新增「意圖營利」非法採取土石的刑事責任。此外,犯罪使用的載運車輛及機械設備,不論是否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都可依法沒收。

依三讀條文規定,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使用的載運車輛或其他機械設備;若未依期限完成場址整復及清除設施,將處1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改採按次處罰。

未經許可採取土石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可判無期徒刑

在刑事責任方面,修法新增規定,若行為人基於營利目的,未經許可採取土石,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若因此造成災害,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6000萬元以下罰金。

若非法採取土石導致人員死亡,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造成重傷者,則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針對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周邊土石採取需求,修法也增訂相關保障條文。申請土石採取許可的土地若位於原住民族土地、部落及周邊一定範圍內公有土地,申請人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辦理。

經濟部:後續將儘速完成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 共同打擊不法盜採

經濟部則表示,此次修法兼顧原住民族權益保障、土石資源管理及違法盜採防制。近年部分不法人士為牟取利益,大規模非法採取土石,不僅破壞環境,也增加公共安全風險,感謝立法院朝野黨團及各位委員支持本次修法,並感謝社會各界提供寶貴意見,共同促成法案順利完成立法程序。

經濟部指出,未來將儘速完成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並持續與地方政府、警政及檢調機關合作,加強查緝非法盜採行為,落實國土保育及公共安全維護。

快新聞/盜採砂石慘了!立院三讀通過《土石採取法》草案 最重刑責曝光
經濟部感謝立院通過此次修法,並表示將會加強配合以落實國土保育。(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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