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聊天竟變性侵!妹子哭喊「不要」仍被噁男「抓腿硬上」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明與小花為同校同系的大學同學,兩人於2025年3月4日凌晨在小花租屋處聊天聚會。未料阿明未克制自身慾望,竟違反小花之意願,在房間床上強行擁抱並脫去小花之衣服與褲子。小花當場嚇得尖叫大喊「不要」,極力反抗,但阿明仍憑藉力量優勢抓住小花雙腳施暴侵犯。事後小花身心受創並依法提告,阿明於法院審理期間坦承所有犯行。
該男大生不顧女方驚恐喊出「不要」仍強行侵犯。(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民視資料照)變態男大生竟「獲判2年免囚」!原因曝光
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指出,阿明為滿足個人性慾,無視小花明確表達抗拒之言語,強行侵害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權,所為實值非難。惟考量阿明行為時年僅23歲,年輕識淺、思慮欠周,且過往並無妨害性自主或經法院論罪科刑之犯罪紀錄,素行尚佳。法官考量阿明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展現積極彌補損害之誠意,最終與小花以新臺幣66萬元達成調解且已全數給付完畢。小花及其告訴代理人在審理中均表示願意原諒阿明,對於給予緩刑或從輕量刑沒有意見。法官兼衡阿明之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學歷與家庭狀況等一切情狀,認其經此偵審程序及教訓後應知警惕,最終依犯有強制性交罪,量處有期徒刑2年,並宣告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屏東地院最終判決該男大生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圖/翻攝自 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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