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姊妹目前羈押中 將直接發監執行
涉案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妹妹劉若琳判18年有期徒刑,判決確定。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一審判決指出,劉彩萱、劉若琳自2023年9月4日起至同年12月23日晚間10時許止,接續在劉彩萱居家托育地及居所、劉若琳居所內,先由劉若琳刮傷剴剴頸部;後由劉彩萱以徒手、持物品毆打、捏拉剴剴耳朵、自剴剴身後推倒撞地,以毛巾綑綁、口罩蒙眼限制剴剴行動,同時拍照傳送給劉若琳,及命剴剴裸體僅著尿布罰站、以冷水洗澡、在廁所內灌食隔夜菜等行為凌虐剴剴。台北地院認為,2人犯罪動機是以虐取樂,惡性重大,又沒有與家屬和解,依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重判2姊妹。剴剴保母劉彩萱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胞妹劉若琳重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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