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男擔任「竊卡手」 再透過NFC近場通訊複製跨國盜刷
檢方指出,周男於2025年12月前加入由綽號「林煥」、「GGH LLL」、「宋剛」、「盧阿才」、「Heart Brave」等人組成的跨國竊盜、詐欺集團,擔任「竊卡手」,專門趁捷運列車人潮擁擠時竊取乘客信用卡,再透過NFC近場通訊技術讀取信用卡晶片資料,傳送給境外集團成員。
集團成員取得資料後,利用「TX-NFC」中繼攻擊系統,將受害人信用卡資訊複製至偽造信用卡,再由其他成員持偽卡於越南、馬來西亞、香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沙烏地阿拉伯等地商店感應POS機消費,使交易看似由持卡人持實體信用卡完成。
北檢提公訴 求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男分別於2025年12月3日至14日、同年12月28日至2026年1月10日,以及2026年3月8日入境台灣期間,陸續在台北捷運紅線、藍線及高雄捷運列車犯案,共竊得蔡姓、劉姓等13名被害人的信用卡。發卡銀行誤認交易均為持卡人本人授權而核准付款,直到被害人發現信用卡遭竊,並接獲銀行通知海外異常交易後報警。
檢方認定,周男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刑法加重竊盜、行使偽造準私文書、3人以上共同詐欺得利及未遂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而承辦檢察官李安兒審酌,周男迄今仍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惡劣,不僅未向被害人表達歉意,還以荒謬說詞企圖卸責,建請法院從重量處9年以上有期徒刑。
香港男子在台北捷運竊卡,後用NFC技術複製,跨國盜刷遭逮。(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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