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搭公車坐錯站,員警好心送她回學校。不過看似熱心的員警,卻傳出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對未成年少女伸出狼爪。
這個月初33歲的周姓員警,在派出所附近攔查一名無照騎車的未成年少女,眼見對方外貌姣好,把人帶沒有監視器的巷口,趁四下無人襲胸猥褻,還跟少女說不會對她開單。少女驚魂未定,父母氣憤報警。
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副分局長 廖尉賓:「本分局日前接獲情資,發現周姓員警涉嫌貪污圖利及猥褻等罪嫌,主動展開自清自檢,經查獲相關不法事證,立即報請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色警攔查無照少女竟"襲胸不開單" 父母怒:未遭處分僅調所。(圖/民視新聞)雖說警方主動自清報請檢方偵辦,但內部檢討動作緩慢,令人受害家屬無法,事件發生在7/6,第一時間,周姓員警只被調離原單位,照樣能上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院方23號裁定50萬元交保,警方還是到7/28下午,才要召開人評會。
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副分局長 廖尉賓:「本案周員涉嫌重大,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警譽,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從嚴究責。」
色警攔查無照少女竟"襲胸不開單" 父母怒:未遭處分僅調所。(圖/民視新聞)拖了將近一個月,才要打算予以記大過、免職,執法人員違法亂紀,這樣的辦案效率,很難讓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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