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去年已完成政黨審議 今事證蒐集完成
劉世芳表示,內政部早在去(2025)年9月就曾對外說明,統促黨長期系統性、組織性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介入選舉,相關成員持續涉犯《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因此依法聲請違憲解散。
她指出,內政部已於去年1月2日提請政黨審議會審議,決議通過向憲法法庭提出聲請,如今相關事證已蒐集完畢,因此正式提出聲請,希望透過憲法法庭依法審理。
統促黨總裁張安樂。(圖/民視新聞資料照)馬士元:統促黨成立目標就是消滅中華民國
而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也說明,統促黨自成立以來的目標一直都是「消滅中華民國」。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規定,若政黨之目的或行為有危害中華民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形,主管機關得檢具相關事證,經政黨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向司法院憲法法庭聲請違憲解散。
馬士元表示,依內政部政黨審議會設置要點,審議案件時須給予相關機關、政黨或當事人到場陳述意見的機會;移送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時,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完成決議。
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圖/民視新聞)列3大理由聲請解散
馬士元指出,內政部此次聲請解散統促黨,主要基於3項理由。第一,統促黨長期配合中共在台發展組織、配合中共認知作戰,並引入中資介入選舉;第二,涉及跨境鎮壓、傷害台灣民主,尤其中國近日公布《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前,統促黨就已協助中共在台進行長臂管轄及跨境鎮壓;第三,統促黨多名主要成員涉入犯罪活動。
馬士元強調,基於上述三項主要理由,內政部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統促黨,希望透過憲法程序,維護國家安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及公平選舉環境。
馬士元指出,內政部此次聲請解散統促黨,主要基於3項理由。(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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