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表示,調原料或大豆沙拉油商品自今(2026)年起已檢驗32件,皆符合檢驗標準、且苯駢芘(Bap)低於標準2ppb,台糖油品絕對沒有問題。
另,台糖採購「原料」(非食用油脂)採驗時即發現其檢驗不合格,且並未帶回其原料、也未製成產品,非《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所要求之通報義務人,與南僑等廠商狀況不同。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日凌晨也澄清,台糖購置之原料油為301號油槽,與出問題的油槽並不相同,至於311油槽為半成品原料油,因苯駢芘超過合約標準即予以拒收,油品未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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