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狗看一下主人!」廖正良索30萬施壓拆除大隊
回顧這起事件,當年廖姓業者為了避免違建遭拆除,因此透過張姓男子請託廖正良幫忙。檢方指出,廖正良用手勢暗示事成後要收30萬元報酬,並且後續持續用電話、簡訊向拆除大隊副大隊長蘇志民關切施壓,以取消原定強拆作業;廖正良甚至在違建再度被檢舉時,向蘇放話,「打狗之前也要看一下主人,一直在找人家麻煩!」要求停止拆除。
廖正良涉貪。(圖/翻攝自廖正良臉書)全案歷經多年審理,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廖正良無權決定違建拆除,然而他卻以議員身分施壓影響,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刑6年。二審高院維持圖利罪判決,判處6年徒刑,然而案件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今(2026)年3月更一審改認定,廖正良利用議員影響力收受賄款,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不過,由於本案拖延超過8年,因此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改判有期徒刑5年8月。
對於判決結果,廖正良不服提起上訴,現由最高法院審理中。由於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將於本月15日屆滿,因此高院代最高法院開庭訊問後,考量廖涉犯貪污收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趨吉避凶為人之常情,為確保後續審判及刑罰執行能順利進行,在上(7)月30日裁定,本月16日開始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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