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醫稱「不想讓諮商變成買賣」 誘使男子前往宿舍性侵
根據近日判決指出,楊男任職於台東縣某醫院精神科,去年2月18日前往一名男子前往醫院接受心理治療特別門診時,楊男遲到約30分鐘,諮商結束前先以擁抱寒暄,並稱他「變胖了」,隨即趁其毫無防備掀起上衣查看身體,遭制止後,又評論其褲子過緊、男性生殖器較為明顯,「就是要給別人看」,接著隔著褲子碰觸下體,涉嫌性騷擾。
小偉表示,當天他提及母親將到台東探訪,煩惱住宿問題,楊男便表示可提供一處諮商空間借住,未來也可作為兩人諮商使用,並稱不希望每次都在診間自費諮商,「不想讓諮商變成買賣」。直到門診結束付款後,他才知道對方所稱的空間其實是醫院宿舍。
台東楊性精神科醫師曾到喜瑪拉雅山上義診。(圖/翻攝公益網)稱「真羨慕年輕人」 直接碰觸下體性侵直到接小孩鬧鐘響
判決指出,當天下午4時許,兩人分別騎車前往宿舍。楊男介紹完宿舍環境後,趁兩人準備離開時,突然從後方碰觸小偉下體,遭拒絕後雖一度停手,還說「真羨慕年輕人被摸幾下就XX」。當兩人走到門口時,楊男又將男子拉回沙發,強吻耳朵、逼他跪地,並不顧其反抗及作嘔,強行性侵。直到楊男預設接小孩的鬧鐘響起,才停止行為。
該男病患事後深怕還會有其他受害者,因此鼓起勇氣撥打113向台東縣政府社會處通報。庭訊時,楊男雖否認性侵,但根據LINE對話紀錄顯示,案發前兩人醫病互動良好,小偉對楊男具有高度信任,彼此也沒有任何嫌隙,若非確有其事,不致無端自損名譽提出指控。
同時,楊男也坦承平時曾對病患說過「下次打一下屁股」、「太可愛了」、「小心下次被我吃」等語。判決認為,楊男在該醫院任職逾10年,理應清楚醫院宿舍不得外借,更不應提供病患使用,其仍以宿舍作為與病患接觸場所,足見對小偉有超越正常醫病關係的意圖。法官認定楊男犯行成立,依利用醫療機會性騷擾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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