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還沒完結,涉案移工卻遭遣返,家屬痛批移民署是縱放人犯。(圖/民視新聞)殉職消防員父親說,在案的逃逸移工放走了,對加害者是一種保護,對我們受害者是一個很殘忍的事。擔任消防隊員的寶貝兒子打火殉職,但疑似釀災的兩名逃逸移工,竟然已經回到越南,家屬忍不住痛批移民署縱放人犯。殉職消防員父親說,移民署他們的官員都需要經過國家考試,這種基本的法律常識應該知道,有懈怠瀆職的責任啦,是違法的啦。這起事件要追朔到2023年,當年29歲的新竹游姓消防員游火場搜救時不幸殉職,檢方偵辦後,認定2名越南逃逸移工抽菸釀災,將2人起訴,一審因為罪證不足均判無罪,上訴二審時2名移工都沒出現,發現兩個人都已經被移民署驅逐出境。
上訴二審時移工都沒出現,家屬才發現已經被移民署驅逐出境。(圖/民視新聞)律師蔡慈庭說,應要在強制驅逐出國的10天前,通知司法機關司法機關如果認為,有讓兩名被告繼續留在台灣,接受審理調查的必要,通知移民署限制兩名被告出國。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科長林育如說,依規定行文司法機關,確認無限制出境出海及羈押等情事後,才執行遣送出國。移民署搬出法條,強調相關行政程序均依移民法等規定辦理,絕無縱放情事。只是過失致死官司都還沒定讞,涉案人卻已經遣送回國,案件還怎麼審下去?如何亡羊補牢?有待司法、行政單位深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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