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怪男跟騷女學生 今年再犯尾隨同名女學生打斷外婆鼻骨
根據起訴書,游男於112年12月間在蘆洲搭訕1名女學生及其姊姊,姊妹的外婆見狀上前喝止,卻遭游男徒手攻擊,外婆受傷提告後,法院判處游男徒刑3月,並施以監護處分5年;游男不服上訴,今年5月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檢方指出,游男心生怨懟,今年4月28日下午在蘆洲區看見同一名女學生獨自走在街上,便一路尾隨。女學生察覺遭跟蹤後立即致電外婆求助,雙方相約附近會合。外婆見到游男後上前制止並作勢報警,游男想起先前遭對方提告一事,出手攻擊外婆頭部、胸部,將她擊倒在地後,再持續以腳踢踹,導致外婆頭臉嚴重血腫、肋骨骨折、肝臟撕裂傷等傷勢,其中鼻骨粉碎且嚴重斷裂,已達重傷害程度。
里長上前制止也遭毆打 游男三案起訴
而當地里長聞訊上前制止,也遭游男毆打,造成右眼挫傷、右側眼角撕裂傷併鼻淚管撕裂傷。女學生目睹游男攻擊他人後嚇得逃跑,游男卻緊追不捨,見女學生躲入民宅後仍持續在門口逗留,使女學生心生畏懼。警方獲報到場後將游男當場逮捕送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游男在偵查中坦承跟蹤女學生、毆打外婆及里長等犯行。檢方日前偵結,依刑法重傷害罪、傷害罪及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游男。游男目前仍在服前案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後,將接續執行5年監護處分。
郭姓里長也遭游男攻擊受傷,但仍心疼里民。(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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