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公務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顧問
綜合媒體報導,林男自2019年9月起擔任中油潤滑油事業部副執行長,至2021年9月退休,任內負責核定各類潤滑油添加劑採購案的請購內容。他任內核定的多件採購案,均以限制性招標方式,由張姓男子經營、或其擔任代理商的外商公司得標。
林男退休後隨即受張男聘用,擔任該公司個人技術諮詢與顧問,以匯款、現金或支票等方式,每月固定領取10萬元薪酬,另有年終獎金及紅利。檢方認為,林男明知自己仍受《公務員服務法》規範,在離職3年內不得擔任與離職前5年職務直接相關營利事業的顧問,其行為已違反相關法令規定。
對此,林男否認犯行,辯稱張男因身體不好,主要經營越南的公司業務,台灣公司則是由張男的弟弟、姪子負責,張男每月支付的10萬元,是作為出國及作業、諮詢等費用,強調自己並未經手該公司在台灣的業務。張男則表示自己罹患癌症,遇有不懂之處會向林男諮詢,每月10萬元屬諮詢費性質。
台灣中油。(示意圖/中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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