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修法加重青少年刑期 聯合國強烈譴責違反兒童權利

AFP 法新社報導

聯合國(UN)人權事務高級專員 Volker Turk 於週四譴責土耳其最新通過的法律修正案。該法案加重了青少年犯罪者的刑期,可能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漫長的監禁,引發國際社會對人權的嚴重關切。

聯合國人權辦公室指出,土耳其國會上週通過了《兒童保護法》(Child Protection Law)修正案。新法規定,青少年犯罪者必須先被關押在封閉式的青少年機構中,經過評估後才能決定是否轉移至以教育為導向的輔導機構。這項新規定打破了土耳其現行直接將青少年送往復健與教育機構的作法。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 Volker Turk 對此表示「震驚」。他指出,雖然法案中有些部分具備積極意義,例如加強兒童保護與教育服務的協調,以及防止兒童接觸槍枝,但其他修正條款卻引發了嚴重的人權疑慮。他強調,土耳其必須修正法律,確保所有條款完全符合其國際人權法義務,特別是關於兒童權利的部分。

根據這項新措施,12至18歲青少年犯罪者的刑期將被大幅加重。其中,15至18歲若涉嫌犯下故意殺人等面臨加重無期徒刑的重罪,未來可能面臨高達19至27年的監禁;而其他涉及無期徒刑的罪行,刑期也將達到15至18年。

Volker Turk 的辦公室強調,青少年司法體系應將問責與復健、重返社會相結合。根據國際人權法,監禁兒童只能作為最後手段,且刑期應縮至最短。對兒童實施長期拘留,顯然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UN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所保障的權益背道而馳。